富士胶片数码相机保修政策

服务条款(本条款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除港、澳、台以外的地区使用 )

一、富士胶片产品用户于产品销售日期起一年内,在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可享有免费修理服务。

二、因使用不当,意外损坏或经由其它方式修理而引起的损坏,或任意涂改保修卡俱不在保修之列。

三、随产品之附件(除专用原配充电电池和原配储存卡外),不包括在保修范围内。

四、如发现相机严重进水或进沙,本公司有权不提供保修服务(无论是否在保修期内),一律收取检查及维

修费用。

五、保修卡只包括与本产品相关的保修服务。富士胶片对任何非列明于保修卡内之索赔要求,概不负责。

六、产品的损坏程度以本公司检查结果为准,用户提供情况仅供参考。

七、保修卡由客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恕不补发。

八、修理完毕的相机,由本公司通知用户后代为保管3个月,过期不领本公司将自行处理。

注意:

1、本保修政策仅适用于商品包装内带有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保修卡的富士胶片品牌数码相机,且应出具由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官方授权经销商开具的购买凭证方可享受保修服务。

2、保修对象仅限于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包含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购买并使用的富士胶片品牌数码相机产品,不包含从境外购买、代购、境内购买的境外产品等。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