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校两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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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职院[2016]117号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53号)文件要求,决定对我校省校两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0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校两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包括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研究项目、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教学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成立项目检查验收组,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进行整体验收自查。并于12月5日向教务处提交相关检查验收材料。
2.学校检查
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深入教学单位进行实地检查,现场考察项目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并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给出项目检查验收评价等级。
3.网上发布
参与结项的省级项目(除教学研究项目外)均需提供项目建设典型案例,学校将在质量工程专栏集中展示。案例设计要主题明确,逻辑清晰,层次清楚,重点突出,图文并茂。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多以图片和图表表达内容。
四、材料要求
1.各教学单位需报送的材料(见附件2、3)
(1)教学单位省级振兴计划和省校两级质量工程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
(2)教学单位省级振兴计划和省校两级质量工程项目自评等级汇总表;
(3)正在进行中的省级振兴计划和省校两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4)已到期的省级振兴计划和省校两级质量工程结项报告及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
(5)省级振兴计划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典型案例;
(6)延期申请及整改方案。
以上材料均加盖院系公章后,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文档2份,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2.整体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
(1)在推进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开放合作、服务社会方面的成效。
(2)在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方面的成效。
(3)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方面的成效;
(4)在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方面的成效。
(5)在体现以学生为本、扩大学生受益面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成效。
五、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本单位省级振兴计划和省校两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校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已到期未结题又未申请延期的项目,作撤项处理。不提交典型案例进行成果展示的项目,做暂缓结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均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省级振兴计划和省校两级质量工程等项目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成效显著的教学单位,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性指标,对建设成效较差的教学单位,将给予减扣指标的处理。
4.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5.联系人:张晓玮;电话:2181873;
邮 箱:fzyzxw@163.com。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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