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对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MOOC示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阶段性验收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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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对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MOOC示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阶段性验收的通知》(皖教高函〔2016〕37号)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检查材料,并于11月15日前将所有材料发送至邮箱fzyzxw@163.com,联系人:张晓玮;电话:2181873。
教务处 2016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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