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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6/8/18   作者:张晓玮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阜职院[2016]73号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08号)要求,结合我校质量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现就2016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一)专业建设类(共遴选推荐省级2项,评选校级2项)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2.特色(品牌)专业项目。
    (二)课程建设类(除MOOC项目外,共推荐遴选省级2项,评选校级2门)
    3.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
    4.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建设项目。
    5.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推荐遴选省级1门。)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6.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大教学改革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遴选推荐省级重点项目1项,省级一般项目4项;重大教学改革项目由学校研究提出申报意见(不超过2项)。
    7.教学成果奖。(竞赛认定类)
    8.教坛新秀。遴选推荐省级2名,评选校级2名。
    9.教学名师。遴选推荐省级1名,评选校级2名。
    10.教学团队。遴选推荐省级2个,评选校级2个。
    11.名师(大师)工作室。遴选推荐省级1个,评选校级1个。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共遴选推荐省级2个,校级1个)
    1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13.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五)卓越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
    14.卓越技能型人才计划。遴选推荐省级1个。
    15.大学生创客实验室。遴选推荐省级1个。
    16.高等教育质量品牌基地建设。遴选推荐省级2个。
    二、申报评审程序   
    1.各教学单位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填写项目申报表格,按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材料。
    2.学校汇总各单位申报材料,审核项目申报资格,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级质量工程推荐项目,公布校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
    3.已经在省级振兴计划及质量工程项目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级及校级同类型项目;已经在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校级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应按照通知要求,规范填写申报材料(申报通知、申报书、汇总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2.申报材料报送一式一份用于学校评审,并同时报送汇总表,推荐上报的省级项目材料和确定立项的校级项目材料修改完善后一式两份报送。材料A3双面打印,骑缝装订,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3.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16年9月12日上午11:30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四、申报时间安排
    1.8月19日至9月12日,教学单位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用于学校初审)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2.9月13日至20日,学校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省级质量工程申报推荐项目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并公示。
    3.9月21日至27日,省级质量工程申报推荐项目,按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文件及指南要求填报省级申报表格,完善申报材料,并于2016年9月27日前从安徽高教网(http://www.ahgj.gov.cn)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fzyzxw@163.com
    4.9月30日,学校汇总材料并报送省教育厅。
    五、工作联系人
    张晓玮,电话:2181873,邮箱:fzyzxw@163.com
 
附件: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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