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
|
|
|
教[2017]78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研科研成果管理,完成成果的登记、归档工作,决定对全体教职工2017年度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的范围 1.时间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科研成果。 2.统计内容 (1)学术论文类 以我校教职工为独撰或第一排名,并署名“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在国内外CN或ISSN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在期刊上发表的艺术作品,不含论文摘要和收入论文集及发表在增刊上的论文),三类及以上论文(本科学报除外)需出示权威检索部门检索报告,否则不予认可。 (2)学术著作类 著作包括已公开出版发行的并具有“ISBN”书号专著、编著、译著和教材,只统计第一版。教材类别参照《关于印发<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和科技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文件中的分类。 (3)参展艺术作品类 参加由国家文化部、中国文联、安徽省文化厅、安徽省文联、阜阳市文化局、阜阳市文联等举办的展览会参展作品。 (4)获奖成果类 获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含院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论文、教学成果奖、专利、社会科学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科技成果奖和其它专业奖项等。一项成果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统计一次。 二、科研成果统计、审核和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本单位教职工的科研成果资料,并按要求分别填写《科研成果登记表》,经单位审核签章后连同科研成果原件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刘明处。 2.报表要求:科研成果登记表格各单位规范填写(相关电子表格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奖励金额栏暂不填写,评审后由教务处统一填写;报送表格要求纸质文本各两份,电子文档发送至fzyjwcjyk@126.com。 3.收集材料要求: (1)学术论文: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著作、教材:主编教材或著作需提供原件(不退还),参编教材或著作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参展艺术作品:提交参展通知、获奖证书原件、作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获奖成果: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参赛通知、获奖批文复印件,获奖论文原件。专利成果、对外科技服务须提交专利证书或服务项目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其他 1.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的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予统计。 2.科研成果统计不受理个人报送,所有复印件一律由教职工本人用A4纸复印装订好交所在单位,各单位分类装袋统一报送。党政管理及教辅部门中的教师在其教学业务所在教学单位统计。 3.所有材料原件经教务处审核后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取回归还本人。 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逾期报送的将不计入统计范围,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人,认真统计、审核,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现象。 5.本通知在教务处网页上同时发布,相关材料和表格从教务处网页教研科研栏目查收和下载。 联系人:刘明 联系电话: 2179052
附件: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UploadFile/file/20171128/20171128172470007000.xls
教务处 2017年11月28日 |
|